上海税务依法调查郑爽阴阳合同问题,郑爽会不会更凉了?
回答·阅读
凉凉是肯定的!!堪比她老家的冬天,那是凉透了。月收入六千的人,依法纳税,日收入二百多万的人,逃避税收!这个世界怎么了?
近日,郑爽前夫张恒爆料称,郑爽涉阴阳合同,为规避纳税。片酬1.6亿元,合同只写4800万(符合不超过5000万的限额),剩余的1.12亿元都以投资的名义,打入郑爽自己人的账户。这一操作,一个多亿就不用交税了,流失了多少税收?
作为曾经的当红艺人,郑爽已经是高收入群体了,77天拍摄,1.6亿元,平均一天二百多万,这么高的片酬,正常依法纳税都做不到吗?真不知道郑爽当时是怎么想的,前面有活生生的例子,其他艺人也因此补税了,自己还不引以为戒。有的人说,郑爽逃税是张恒教唆的,这个我们不知道真假,作为一个正常的纳税人,纳税不是自己做主吗?还要看丈夫兼经纪人的脸色?
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,这是税法规定的,也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,无论是,逃税就该受到惩罚。希望早日还原真相!!
·
郑爽不是会不会更凉了,而是要彻底凉了。
由于张恒的举报,让郑爽面临牢狱之灾。因为,如果阴阳合同存在,如果1。6亿确实存在偷逃税,按照律师的说法,郑爽可能要被判7年。如果判了7年,对郑爽来说,真的会精神彻底垮了。
在郑爽问题上,有两个方面的教训需要吸取。一方面,不要过度贪财。不仅在签订合同时不能过度贪财,在与张恒分手时,也不要过度贪财。过度贪财,最终受伤的还是自己。此时此刻的郑爽,一定后悔莫及;另一方面,郑爽的父母,要吸取教训。因为,对女儿的过度溺爱,导致郑爽太张牙舞爪,最终出现了这样的现象。
当然,对张恒这样的男人,一定要多个心眼。现在需要做的,就是张恒有没有与郑爽共谋。如果共谋了,也要承担法律责任。这一点,郑爽决不能放松,要认真对待。
·
该凉的,自然会凉,十个太阳也烤不热。
阴阳合同这事,触犯到了法律,也触及到了公众认知的底线。
98%以上的人,对这一类案件的当事人,可以说是深恶痛绝,法律法规当然也不会选择原谅。
但这不应该只是郑爽一个人的“噩梦”。
范冰冰之后,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情,在光天化日之下屡屡发生,这不是郑爽一个人所能做到的。
背后的财团,影视行业内部管理的松散乱,监管部门的失职、渎职、腐败,乃至“装睡”都是“元凶”。
光查一个郑爽,没用。
拔出萝卜,还须带出泥来。
让该担什么责的人,都“担”上必要的罪责,举一反三,绝不姑息。此类事件,才有可能被杜绝。
就事论事,是比较科学的处理事务的方法。它的目的是防止扩大化,伤及不必要的人。
但不能用在查案这件事情上!
查案必须坚决,一查到底。
是骡子是马,牵出来遛遛,阳光正好,微风不燥,何况还有那么多双公众的眼睛。
是我记性不好,还是真的没有?
范冰冰案子告罄后,好像除了范冰冰,没有看到“拔”出来的其他“泥”,都担了什么责,更不要说是“罪责”了。
如果真是这样,那就太不正常了。
那么大的案子,不要说一个范冰冰,十个范冰冰也没办法做到瞒天过海!
不挖出深层的“泥”来,昨天出个范冰冰,今天又出个郑爽,明天后天呢?说不定又会冒出个更大的,惊天地泣鬼神的人出来,重新颠覆公众的三观。
当下这种情况,窃以为,只有“解决”了滋生它的土壤,才能从根本上“解决”掉此类问题的再生。
借上海税务彻查阴阳合同的东风,深挖细刨,深及内里,甚至“骨髓”去。
断腕也好,刮骨疗疴也好,对国家,对社会,对当事人……包括对每一个公民,都不是一件坏事。
·
若查明属实,那基本上凉透了。
自张恒爆出郑爽在拍摄《倩女幽魂》期间,77天共获片酬1.6亿。按照张恒的说法,当时在合同上只写了4800万,剩下的1.12亿元做了手脚,即以投资的名义进入郑爽的私人账户。如此一来,“机智”的躲过了税收。这就属于典型的避税行为,也就是常说的“阴阳合同”。
在演艺圈,曾经因为“阴阳合同”而最终被重罚,且被封杀的艺人大有人在。
经上海税务依法调查后,若证实郑爽存在“阴阳合同”的问题,那么郑爽也就坐实了逃避税款这件事。
由此,郑爽可能会出现的结果是:轻则需足额补缴税款,然后向全社会发布道歉声名;重则可能会面临重罚,甚至是判刑。若真到了这一步,那么几乎是彻底与演艺圈无缘了,也就是真的凉凉了。
加之,之前因dy、弃养等问题,在社会上留下了负面影响,官媒也曾公开进行谴责过。如此种种,那郑爽后面的日子着实不好过了。
当然,也需要注意的是,张恒曾经是郑爽的经纪人,若郑爽“阴阳合同”的操作属实,那么张恒也恐难脱干系,因为,他也曾是直接或间接的参与者。
众所周知,艺人作为高收入群体,通过努力工作所得,这个本无可厚非。但是这绝对不是逃税的借口。试想,若这一行为,形成了一股风气,那么对于整个演艺行业的发展是不利的。
“阴阳合同”这件事,本身就属于违法违规的操作。无论是对税务机关,还是对社会,甚至是国家,都是有负面影响的。
综上所述,经税务机关查实,若郑爽存在“阴阳合同”的操作,那么就涉嫌逃税的问题,且问题较严重(不是小数目),轻则需足额补缴税款;重则可能会面临重罚,甚至是判刑的结果。若真的到了这一步,基本上个人形象就完全崩塌了,自己的演艺之路恐怕也就真的夭折了。
郑爽逃税事件发生在非常著名的演员逃税事件之后,那么轰动的丑闻和严厉追究都没能震慑她,可想而知她对法律的蔑视已经到了何种程度。
坐牢未必对郑爽是件坏事,在监狱里郑爽可以健康饮食,作息规律,远离dp,可能精神状态就会恢复一些吧
郑爽你能赚,但你都这么有钱了,何苦还搞什么阴阳合同和偷税漏税,弄个空壳公司转移资产,不仅规避限薪令还避税,下狠劲和国家、老百姓争利?
有人可能还不清楚什么叫阴阳合同吧?阴阳合同,说白了就是两份合同,一份是假合同,为了应付税务部门检查。一份是真合同,是自己实实在在拿到钱的合同,但这个要和商家合谋一起应对税务部门。而且这个私下的真合同金额一般是非常吓人的,往往是应付税务部门的合同金额的好几倍。
这不是2022年限薪令出台了吗,郑爽的1.6亿片酬无法在一个合同上体现,于是郑爽妈妈就开始玩火了。她把这部戏的表面片酬定为4800万,其余的1.12亿,打入爽妈开办的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里面,作为注资使用,然后转移走。
在拿着如此高收益的情况下,郑爽却不愿意花钱给自己养的宠物狗狗看病。
郑爽真正可恨的点在于,她堪称是人性之恶的集大成者:贪婪以外,还有极致的冷漠与残忍。